知道政府為何通過全國683間的郵政公司分行發放回扣現金給人民嗎?
目前在網絡上大事流傳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首相的女婿凱里是該公司的大股東。
据知,大馬郵政公司是ECM-LIBRA所擁有,而ECM-LIBRA則是凱里的公司,在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情況下,首相終把全部過賬的佣金都給了其女婿去賺。
在每10令吉的郵政匯票都必須繳交10仙佣金的情況下,凱里一年就能多賺3千750萬令吉。就以全國共有600萬輛各種交通工具各領取625令吉的回扣來計算,
即每年該公司就能獲得600萬X6.25令吉=RM37,500,000的佣金。
另外還有每輛電單車150令吉的回扣佣金還沒有算進去。
此外,這還不包括政府也同樣會在每個月通過郵政匯票付200令吉予漁民的佣金及政府存放在郵政公司的幾十億令吉現款的利息也都沒有算進去。
有關内容真偽則由读者自己决定吧!因為大家都感到好奇,為何回扣不是通過JPJ或是通過銀行發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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